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治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双随机”公示等信息,全年共编发政府信息134条,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增强了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责任,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部分栏目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的问题。

2021年,我单位将继续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承办,各科室主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提供和发布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卫生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