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发电〔2014〕12号通知的要求,现将2013年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3年,我所以“三贴近”、“四注重”为指导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与规定,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监督执法实践中,夯实基础、突出实效、拓展内涵,切实提高执法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了和谐高效的卫生监督环境,塑造了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建立了职责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科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的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从而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的开展。
(三)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开设意见箱和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从业单位和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通过上街宣传、深入企业、免费培训等形式,加强政策宣讲,为从业单位排忧解难。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我所通过长治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其中领导动态1条、工作动态81条、决策信息1条、行政执法2条、监督检查43条、部门文件14条(各自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的百分比为:领导动态0.7﹪、工作动态57.0﹪、决策信息0.7﹪、行政执法1.4﹪、监督检查30.3﹪、部门文件9.9﹪)。对涉及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我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精神,统筹安排,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长治市政务大厅窗口、外网及单位大厅公示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操作流程、申请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信息,在政务大厅外网将我所2013年度办理的许可证(其中卫生许可证76件,放射诊疗许可证21件)进行了公示,接受大众监督;二是按要求向财政局、卫生局上报我所的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并在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三是及时在政务大厅外网和单位大厅触摸查询一体机上发布卫生监测费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并按要求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我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3年我所每月支出政务网租费400元,全年共计4800元。无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管理,推进卫生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将政务公开作为我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之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高全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二)加强宣传,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使公众更好的了解我所工作。
(三)开展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定期对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不定期检查、考核,提高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