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16〕9号)要求,现将2015年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卫生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所各科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更新速率。我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拟稿人为第一责任人,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后交主要领导签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
(三)创新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内容。我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 一是通过开设意见箱和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从业单位和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通过上街宣传、深入企业、免费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加深社会各界对卫生监督工作和法律法规的了解。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卫生监督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所通过长治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工作动态54条、决策信息6条、监督检查15条、业务信息9条、领导动态3条、便民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项目2条、其他10条,信息公开类别达到8类,比上年增加3类,极大丰富了我所信息公开的内容,尤其是一些便民信息的及时公开,极大提高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我所严格按照《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精神,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和公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近几年工作和政策实际,年初取消放射卫生监督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所有收费项目,及时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二是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向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上报我所的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并在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三是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等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数据公开,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我所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5年我所无政府信息支出和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所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管理,推进卫生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之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我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
(二)加强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使公众更好地了解我所工作。
(三)开展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定期对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不定期检查、考核,提高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