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长治市第十中学校的委托于2012年7月29日组织了校园改造工程的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长政采[2012]GK-B3-2,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办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因开标现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章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废标。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我中心受长治市第十中学校的委托于2012年7月29日组织了校园改造工程的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长政采[2012]GK-B3-2,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办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因开标现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章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废标。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版权所有:长治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5005523号网站标识码:1404000004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02号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