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根据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规定,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5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单位信息及时公开,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日常工作动态1条。

(二)我单位坚持组织政务信息管理员学习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度文件和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理员的业务水平。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长治市城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规定所有网上发布的政务信息均由办公室统一审核,递呈分管领导复审签字后进行发布。公开政务信息之前,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2025年,市城联社仅发布2条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将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中的经验做法等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与年度工作推进节奏存在明显滞后,部分阶段性重点工作如集体企业资产清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成效等关键信息未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导致公众难以全面掌握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时动态。

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现有公开信息多集中于城联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报告等基础层面,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城镇集体企业改制进展、项目建设的决策依据及实施效果等实质性内容披露较少,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多元化需求。

三是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城联社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审查、公开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全流程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培训不够经常,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对政策理解不深、执行标准不一,部分人员将信息公开简单等同于“文件上传”,缺乏对公开内容的梳理整合和深度解读能力,难以有效应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根据城联社工作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工,将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动态、政策落实成效等纳入信息报送流程,确保重大工作部署、阶段性成果及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梳理发布,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精准供给。围绕公众关切,重点拓展三大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在集体企业改革方面,根据企业改革改制进展,动态更新改革成效;在项目建设领域,对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在政策服务层面,及时将上级部门对集体企业最新的扶持政策、等内容进行通俗化解读,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是提升队伍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经办人员政策理解和实务操作能力。同时,严格按照市城联社《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纳入考评要求,引导经办人员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转变,切实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社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

长治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6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