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治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平台集约化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61条,网站独立用户访问量达9.2万人次,总访问量24.8万次。围绕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篇,并通过图文、动画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可读性。全年办理并回复公众留言和咨询服务220件。承办市人大建议15件、市政协提案33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47件办理情况已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62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受理44件,邮寄方式受理13件,现场申请受理5),内容为申请公开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小区物业招投标及合同备案资料、征收补偿等信息。所有申请均依据《条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和办理。

)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制度流程,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

)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官方网站重点围绕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市县动态、行业信息、政府文件等领域,设置5更新栏目。在长治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展履职信息、依法行政、双随机一公开、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重点建设项目、议案建议等专栏进行信息公开。

)监督保障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处室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通过内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1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

0

0

0

0

1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1

0

0

0

0

1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2

2

0

12

0

1

1

0

2

0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较2024年同期有所减少,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方面形式不够丰富。

2.部分人员公开意识不强,政务公开还不够主动,不够全面、具体。

3.部分政府信息的更新和发布存在一定滞后,公开质量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1.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2.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完整、及时、准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住房保障、城市更新等项目信息的全流程公开。

3.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与传播效果,运用多元化形式进行精准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费用。长治市住建局网站(zjj.changzhi.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2588,电子邮箱:sxcz_cjj@126.com)。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