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宏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联系单位:长治市太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李晓路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城市建设科、编制人事科、计划财务科、长治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长治市市政建设中心(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心)。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做好分管科室、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向国亮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村镇建设科、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科、长治市滨湖生态保护与发展中心(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长治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长治市怡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扫黑除恶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做好分管科室、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贵成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履行职责。监督和协助局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副局长(挂职)

分管房地产监管科、长治市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心、长治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长治市住建局房屋管理所、长治市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工会、老干部、群团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做好分管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玉民二级调研员

经主要领导委托,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办),协助张玉同志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维全总工程师

经主要领导委托,分管海绵城市建设科、安全监管科、长治市建筑质量安全指导中心,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崔绍波 四级调研员

经主要领导委托,分管法规科负责综治、信访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分管科室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