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住建局圆满完成省、市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主城区建设先进单位”。

一、城市建设提速提质

围绕全省旅发大会召开,强力推动工程建设,创造了工程即完工即验收即通车的新模式,打通了群众期盼10年的潞阳门路断头路,建成了贯穿连接老城区、高新区、潞城区的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打造了我市长度最长、投资最大、标准最高的长北干线景观大道,建成8座立交桥实现立体交通和快速交通零的突破。圆满完成长丰地块征迁出让工作,腾退土地200余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3亿元。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成功申报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亿元。谋划了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92个项目,实施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44公里,城市建成区26%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完成21条道路和43公里的环湖路架空线路整治,开工改造70个老旧小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49亿元,加装电梯42部。推进四区四县建成区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焚烧处置,获得垃圾分类省级奖励资金950万元。

二、安全生产零事故

围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运营、城乡房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各类检查1052次,监督整改安全隐患2813条,全市住建领域连续三年安全生产“零事故”。深入推进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排查房屋73.17万处,农村二类房屋隐患整治率100%,城市房屋隐患整治率72.9%,居全省第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住建领域调查进度全省第一。

三、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115套,完成率115%,基本建成2998套,完成率199%;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67套,完成率112%;租赁补贴发放3655户,完成率105.1%。二是提升城市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了“公租房APP”,线上受理公租房申请,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在全国试点城市中排名第四。

四、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任务 193 户,贯彻落实省政府“四办法一标准”,制定印发了市级农村建房细则和设计通用图册,提升农房建设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行政村覆盖99.5%,自然村覆盖94.4%。完成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定任务,完工1处、开工9处、启动26处。二是全力推进因灾受损农房灾后重建。自筹资金在沁县杨家庄村建设装配式住房样板房,督促指导各县区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任务7528户全面完成,保证了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房地产、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助力经济运行补考进位。持续规范整治市场秩序,强化入企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全年共统计上报,商品房销售面积3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建筑业总产值325.7亿元,同比增长18.5%。二是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制定了《长治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客观公正评价物业服务质量。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实现四区323个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三是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项目32项共190.26万平方米,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比19%。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局党委先后开展了17次党史专题学习研讨、3次专家宣讲,组建4个巡回指导组,全覆盖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提升、公有住房颁证清零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开展了警示教育暨作风整顿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治理,共查找出6方面12类125个问题。构建“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全年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15人次,谈话23人次,推动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