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推进《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不断加强法治住建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晋建法字〔2022〕138号)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中心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围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
2.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防范网络诈骗、打击养老诈骗的宣传,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实名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官方政务公众号。针对打击以房养老诈骗开展专项宣传,印发了宣传海报、漫画讲解折页等2万份宣传资料,深入太西社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普及防范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
(二)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监督
根据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要求,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了年度执法资格清理工作,现有执法人员16人均具有合法行政执法资格。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并公布了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进行执法监督,年度总计开展日常检查、“双随机”等行政检查次数58次。
(三)积极应诉,加强行政诉讼规范建设
2022年我局共有2起行政诉讼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履行答辩、举证等法定义务。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出庭应诉,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制审查
与山西忠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行政复议、诉讼、调解等法律事务,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审查办法》,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不当行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年度总计审查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合同23份。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1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滞后,审查后文件草案是否出台,是否经公布后生效缺乏反馈机制,文件审核和印制生效存在脱节现象。
2.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履职情况要求不够具体细化,内部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系统建设及跨部门联合监管、行政执法信息互通互联建设存在滞后。
2.针对行政检查的自由裁量基准没有准确的认定,缺少裁量基准制定的参考依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全系统法治建设:
1.落实法制审查制度,做好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等的法制审核工作;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3.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督查;
4.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远计划;
5.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学习讲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