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长治市委会: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增设电瓶车充电站点的建议》已收悉。贵委这一建议提得很好,经我们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设电瓶车充电站点。我们在年初就梳理全市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建立了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增设充电设施情况台账表,并且制定了全市既有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目标任务。全年计划增设充电端口3900个,今年以来已完成增设充电端口1800余个,预计年底按时完成增设目标任务,全面推动有条件的既有小区完成1:5配建比要求。
二、关于规范停放充电方面。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关于做好住宅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纳入日常物业管理范畴,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二是规范停放秩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引导居民规范停放,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对不具备设置集中充电设施条件的住宅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划定临时停放区域、加强巡查管理等过渡性措施。三是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督促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通过显示屏、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组织业主参与消防应急等安全互动演练,对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做好群众解释、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支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浓厚氛围。
此外,在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中,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已纳入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计划,符合条件的优先增设集中充电站点。我们优先利用现有公共空间(如闲置空地、车棚),避开消防通道及居民楼出入口,确保安全与便利性。 截至目前已经安装有2500余处电动充电设施。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牛超、阎安世
联系电话:3010015、2041087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