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亮委员:
您好!《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有利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业主群、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堵塞消防通道的危害等内容,逐步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电动车入户的情况。
二是要求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街办(乡镇)、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靳清平
联系电话:3010015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