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范连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针对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谋划的建议:今后将持续加大摸底调查力度,针对不同人群,扩大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可申报公租房和经适房,对企业高管、专家、新市民、新青年人等可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多层次的满足各类住房群众的住房需求。
二、针对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的建议:严格落实公租房配建政策,普通商品房项目配建公租房比例要求不低于5%,市本级配建1200套公租房,同时,通过实物配租与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拓宽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困难住房群体提供住房保障,对我市低保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三、针对加快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在长治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职责,长治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治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指导各县区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工作。我市作为继太原、大同试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后的第三个城市,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项目的建成将有效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工薪阶层、入驻企业专家、技术人员等住房困难。2024年我市将在高新区晶博产业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88套,未来五年内,拟在漳泽工业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约12.7万平方米、1700套。拟在翟店工业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约11.6万平方米、2500套。并积极推动各县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针对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力度的建议:积极探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督促各县区积极摸底,目前太原作为试点城市,我市也将积极的学习相关经验,尽快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列入日程。
五、针对强化保障性住房日常监管的建议:拟利用公租房易地建设资金向政府申请,首先以潞才公寓为试点,搭建智能化管理平台,逐步扩大到全市的公租房小区,从而减少公租房转借、转租的乱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 办 人:武斌
联系电话:2024093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