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长治市委: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民营工程企业档案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贵委员会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指出民营工程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一些建议。对于民营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民营工程企业的发展及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尽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二、关于“强化民营工程企业档案管理”需要向贵委员会说明:根据三定方案,我们在城建档案方面的工作职责是“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收集和保管。指导建设单位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管理、利用。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和城建档案的科研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因此,我局没有档案管理的行政职能,只有对城建档案形成移交、利用等工作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职能。
根据贵委员会的建议,我们拟在“强化民营工程企业档案管理”方面做如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档案意识,重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工作。
二、加强民营工程企业档案管理的业务指导,对大型项目或重点项目的档案管理重点进行技术指导。
三、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加大对民营建设工程档案的规范和管理,在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下,加强服务力度,引导企业走向规范管理,促进民营工程企业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办人:焦鑫
联系电话:2031500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