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您的提案提的非常好,做好扬尘治理、散煤清零等工作有利于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和治理水平,更好地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二、关于您的提案需要对您说明的是: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对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我局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督促各县区住建局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明确局属部门职责,要求市政、供水、燃气等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各自建设项目的扬尘管控。近年以来,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要求精神。2022年2月,我局向各县区转发了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季扬尘污染控制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城函〔2022〕148号),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2.工地扬尘治理列入日常工作,开展2022-2023年秋冬季扬尘管控。2022年12月,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2022年-2023年秋冬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管控实施方案》(长建函字〔2022〕327号),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2023年4月7日再次转发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行动的通知》,更加明确了近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新要求、新标准,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确保各个工地达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3.开展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局开展了多次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抽调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了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并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下达督办告知函,并跟踪督办及时整改到位;制定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秋冬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管控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各县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
4.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对扬尘管控拒不执行的情况,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造成扬尘污染事实的单位及时移送城管部门依法查处。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的督促力度,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常态化,采取不定期方式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县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督办通知书,同时组织各县区交叉检查,互相学习,互相提高标准,切实提升各县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管理水平。
三、关于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作部署,我们主要从两方面着手推进该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挖掘热源,提高热源保障能力。目前我市供热热源由漳山电厂、晋能长治热电、潞光电厂、王曲电厂、长治发电五个热电厂组成,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广大群众冬季供暖需求,我局供热公司积极协助潞光高河电厂、漳山电厂实施供热扩容改造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可为我市冬季供暖提供充足热源。二是积极配合主城区社区散户及周边村庄进行集中供热改造。2019-2022年,我们完成了捉马村、长子门村、角沿村、山门村、西街西关社区等65个城中村及社区2.9万户供热改造任务,新增村庄(社区散户)供热面积565万㎡,主城区内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全覆盖。今年我局积极推进潞州区部分散户片区及上党区郝家庄村、北郭村等地集中供热改造工程,以百姓“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为前提,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全力解决我市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力争为我市“散煤清零”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有关精神,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实施,积极稳妥做好散煤清零工作。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郭计发、明宇博
联系电话:2026472、2193789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