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8月,我市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治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0〕44号),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原则、改造对象、改造内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加快推进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建立了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各县(区)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形成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强大合力。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着重解决居民的吃水、用气、取暖、出行等民生问题,持续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0年开工改造22个,2021年开工改造70个,2022年将开工115个。小区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保温、绿化、养老等设施老化、短缺、隐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居住品质明显改善,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幅提升。关于您提到的粮机小区、锻压小区已纳入今年的改造计划,近期将开工改造。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根据我市的实施意见,继续发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督促各县(区)实施主体,在改造过程中,结合小区实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重点解决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问题,综合考虑房屋公共区域修缮、生活垃圾分类、架空线路整治、建筑节能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养老设施改造等内容,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改造方案,做到“一区一案”。指导县(区)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式落实改造资金,确保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阎安世

联系电话:2041087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