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亮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做好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有利于减少资源浪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您的建议非常有可行性,我们已经在行动。 

  我市自2018年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各县(区)已选择机关大院、居民小区、学校、农村、窗口单位、工矿企业等不同类型共计1280个场所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深入推广奠定了基础。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展板固定宣传、深入家庭精准宣传、组织竞赛灵活宣传、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特别是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实施以来,党员率先带头分类、包户宣传指导,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大幅提升。 

  早在去年,我市就开始着手谋划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参考国内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起草了《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稿)》。今年,市委将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市人大将垃圾分类纳入立法计划,并持续加快推进。 

  今年4月,我局将经过多次修改的《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初稿)》提交市司法局,正式进入了立法程序。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多次就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组织调研、座谈、考察、论证,并委托第三方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2020年8月29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备案,计划于2021年7月1日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六十二条。条例对加强宣传引导、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投放点、中转站、处置设施及选聘社会监督员等工作都做了明确规定,各县(区)在上述方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狠抓落实。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2041087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