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海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路网、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打造片区棚改结合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路网拓宽改造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主城区城市道路建设改造,相继建成西环路、北环街、太岳大街,实施了长北干线、东南外环、高新大道、滨湖大道等道路新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推进城市外扩;相继新建改造了北环街、捉马大街、太行西街、紫金西街、五一街、五针街等六座铁路立交桥,建成了五一街、长安连接线,改造了府后东街,翻修了迎宾大道,畅通了城市东西方向的出入口;相继实施了延安路南延、延安路北延、潞阳门路南延、长兴路南延、北二环路、太行南路、纬十五路等道路工程,打通城市断头路,城市路网结构持续优化。

您所提到的解放东街、英雄南路、延安南路等便道宽度不足或无便道、无非机动车道等问题,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拆迁工作不彻底,导致便道或非机动车道不具备施工条件。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所提出的道路部分梗阻问题进行梳理,具备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条件的,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道路改扩建时彻底予以解决。关于解放东街道路上画有停车位影响交通安全问题,根据单位职责应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关于夜间小商小贩占道经营问题,根据单位职责应交由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处理。

二、关于老旧小区改造

2020年8月,我局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治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0〕44号),明确了我市城镇老旧小区的工作原则、改造对象、改造内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关于加装电梯的建议,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减轻住户资金压力、提高居民加装电梯的积极性,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长财建二〔2020〕113号),市级给予潞州区、壶关县、平顺县、武乡县、沁县每部符合条件加装电梯项目补助4万元,给予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长子县、黎城县、沁源县每部电梯补助2万元。据了解,目前对于“共享电梯”“代建租用”等模式加装的电梯政策还不明确,有部分地市住建部门曾经发出过关于“共享电梯”的风险提示。经过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潞州区住建局等部门协商,目前我市重点支持由业主自发组织实施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您所提到的区域内空间挖潜、实施片区改造的建议很好,很有针对性,我局将根据市政府《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长治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对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县区政府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统筹做好现状改造和拆除重建;大力挖掘区域可用空间,用于解决群众急需的停车位、养老服务等设施;指导县区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式落实改造资金,确保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三、关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国家严格控制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范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不再进行大面积成规模的大拆大建,而倡导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居住条件的为主的多元化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已稳步向老旧小区改造整体推进。国家层面为推动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性贷款也已不再实行。

老旧小区改造是总结城市棚户区(城中村)经验基础,国家推进的一项战略性民生工程,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做文章,围绕老旧小区改造谋发展,是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建设工作的中心环节。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城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阎安世、魏英刚

联系电话:2041087、2047740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