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志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东环路道路照明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东环路系国道207线长治过境段,照明设施及相关基础设施属于公路部门管理,其建设和维护经费由省公路部门核拨。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先后两次对东环路部分路段设置照明设施,一是太行东街至河头桥路段,2013年市委市政府明确“东外环在未改造成城市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的三块板结构)前,批准建设太行东街至河头桥路段路灯照明工程”,此次共安装路灯56基,2013年年底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安泽街至太行东街路段,作为2021年长治市市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市政管理中心承建的东南外环快速通道改扩建(安泽街-太行东街)工程正在序时推进中,其中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此次预计安装路灯272基(功能性路灯258基、中杆灯14基),工期为三年。
目前,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东环路河头桥以南已列入近年城市道路改造计划。随着207国道长治过境段改扩建工程(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由公路部门投资建设)全力推进,东环路河头桥以南也将逐步列入市区规划范围并进行改造,届时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
针对您提出的北石槽村路段照明设施布置的同时完善雨污分流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反映您的期盼,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该路段照明设施安装方案,争取早日解决群众期盼的问题,为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照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人:郭俊飞
联系电话:3019202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