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住建局认真传达贯彻住建部和省厅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责任,并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在全市物业服务区域推行“四公开”制度,即服务内容标准公开、收费价格公开、服务人员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要求将相应内容采取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

同时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引导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多举措并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规范标准公示服务收费信息,诚信经营阳光服务、自觉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做到物业收费更透明、群众消费更明白、满意度更高。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