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志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做好古建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提案中所述,我市古建筑资源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是独具魅力的文化瑰宝。市委、市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在经费投入方面,市级财政投入从2017年的130万元增长至今年的1102万元,连续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各县区也都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了预算。在人员投入方面,2017年起,市财政列专项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文保员,2020年,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保留了全部的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市委编办为市文化和旅游局落实核增行政编制5名,为八路军太行纪念馆核增事业编制31名,有力保障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需要。在文物保护地方立法方面。我市先后公布实施了《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和《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在压实保护责任方面,我市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争取经费开展文物修缮。我市积极争取国家、省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开展文物修缮,截至目前,全市73处国保单位和56处省保单位已基本得到修缮,保存状况良好;168处市保单位中,多数已维修或采取了抢险措施,另外还有250余处县保单位和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抢险修缮。
2.不断改善文物安全基础。2017年以来,平顺、长子、壶关、武乡、潞城、屯留等多个县区为国保单位配备更新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40多处文物单位视频监控纳入“天眼”系统或“雪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基础得到不断加强。
3.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我市积极推进省政府提出的“文明守望工程”,2017年以来,全市社会力量参与的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有11个,总投资1500余万元;由志愿者组织出资聘用15名业余文保员看护30处文物建筑,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撑伞”行动,累计募集资金40余万元,为13处文物建筑搭建28个保护棚。
4.积极促进文旅融合发展。通过促进文物利用与景区开放相结合,与文化研学相结合,与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与传统民俗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沁源灵空山古建筑群、黄崖洞兵工厂旧址、襄垣仙堂山古建筑群、屯留老爷山先师和尚舍利塔、上党区都城隍庙、上党区玉皇观、长子法兴寺、崇庆寺、沁县南涅水石刻馆、平顺龙门寺、平顺大云院、武乡八路军总部王家峪旧址、武乡八路军总部砖壁旧址、屯留区抗大一分校旧址、潞州区潞安府城隍庙、潞州区观音堂、平顺九天圣母庙、壶关真泽二仙宫等为代表的文物古建筑开放开发,融入文化旅游产业,推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
5.加强文物宣传彰显文化影响。2017-2019年,我市在长子县、平顺县连续成功举办中国传统彩塑保护与传承论坛,打出“中国彩塑之都”文化品牌,促进了相关文物古建筑的开发利用。
虽然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文物建筑残损较严重、安全隐患较大、保护经费不足、保护意识不强、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您建议中提出的开展普查、加大投入、科学修缮、加强宣传等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古建筑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具有很好的现实指导意义。目前,我市正在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登记和系统填报,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大资金和项目申报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文明守望”工程,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特别是在修缮保护工作中,综合考虑您提出的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实施保护,同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损毁古建筑、偷窃、盗卖古建筑构件以及非法文物交易等违法犯罪的打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部门领导:张 琼
承办科室:文物管理科
承 办 人:王 成
联系电话:6055843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