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做好全市文旅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成员单位督促各县区文旅局和局属单位实施风险管控、监测预警、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协同处置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琼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邰红旗 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新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红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鸿宾 党组成员、副局长
靳海棠 党组成员、副局长
盖国祥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时贞亭 总工程师
和立新 办公室主任
黄卫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雪振 政策法规科科长
史华锋 编制人事科科长
张红玉 财务科科长
弓凌燕 改革发展科科长
马燕军 艺术科科长
韩治国 公共服务科科长
吴 军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人
王泽兵 产业发展科科长
赵理康 资源开发科科长
张剑鑫 市场管理科科长
孟竹平 广播电视管理科科长
王 成 文物管理科科长
三、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改革发展科
负责全市性大型文化旅游推广、节庆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艺术科
负责指导全市文化惠民演出、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公共服务科
负责指导公共文化场馆、群众文化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负责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等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产业发展科
负责指导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实施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资源开发科
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和景区承办的大型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景区、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市场管理科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综合协调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统计、数据分析和行业疫情防控信息发布。
(九)广播电视管理科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配合发布相关疫情信息和有关注意事项,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为群众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
(十)文物管理科
负责指导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展览活动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承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机关党办
负责监督各科室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十二)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局机关其他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职责领域和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各局属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从即日起每日18时前将本科室对口负责单位数量、重点活动场次、参加人数、发现的发热人数等情况汇总报至市文旅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张剑鑫;联系电话:13934308599。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