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长文发〔2009〕93号文件精神,周末大剧院每演出一场,由财政补助1万元,演出团体每场补助0.45万元。各场次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上下浮动0.05万元,具体评定等次为:优秀0.5万元,良好0.45万元,一般0.4万元。综合评定方法以观众的认可和现场的演出效果为基准,辅以剧种特色、形式内容以及节假日等特定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剧场每场补助0.4万元,用于周末大剧院演出剧场的管理经费。其他经费每场0.15万元,由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用于剧目审查、资料印刷、演出广告等项目支出。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2月周末大剧院未演出,2021年3月14日开始,每周五、周六、周日安排3场,从2021年3月14日到2021年5月21日,共演出25场,演出经费11.25万元,其中:长治市群众艺术馆0.45万元,长治市落子剧团1.35万元,长治市豫剧团4.5万元,长治市歌舞剧团1.35万元,长治市民心曲艺演出有限公司0.45万元,长治县红专剧团1.35万元,上党区曲艺团0.45万元,潞城区红旗剧团1.35万元。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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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