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文博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文博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文物函〔2021〕531号)要求,市文物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文博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文物局
2021年12月1日
2021年全市文博行业冬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火灾风险隐患凸显,重大节日、活动集中,文物消防安全稳定形势面临挑战。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文博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文物局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省文物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总体部署,聚焦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分类实施、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全面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对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特别是革命文物建筑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将消防控制室、文物保存场所和展厅、食堂和宿舍等作为检查重点区域,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焚香燃烛等活动作为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消除隐患。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要突出对电气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老化、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使用电器、违规使用高温照明灯具、电暖器及电褥子、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指导各文博单位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
2.深化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专项排查治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房专项排查,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2021年底前全部拆除完毕。
(二)切实増强消防应急能力建设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督促各文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消防器材;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推进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提升火灾报警和扑灭初起火灾能力;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并执行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打通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增强人员疏散、消防救援能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结合“119”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通讯等媒介,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文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结合火灾事故案例宣贯,不断提升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健全火灾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单位人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消防演练,不断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组织对人流集中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等措施,确保绝对安全。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大防控力度,提升火灾防范等级,重点组织对涉会场所、进京沿线重要文物建筑开展排查、检查,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6日前)。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判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3月19日)。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情况,从严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0日至3月25日)。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推动文博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引领示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持续推进消防管理标准化工作,打造一批达标单位,按照《山西省文博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本年度12月底前,50%的文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局将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推动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职责问责。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局文物监督科;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5日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岳 鹏 联系电话:0355-2047815
邮 箱:czwwjd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