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文旅市场执法监管职责,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防线,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晋政办发〔2025〕9号)、《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文旅厅字〔2026〕5号),严格落实省市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实施)
严格遵循“无事不扰、透明规范”的原则,落实涉企行政检查“八个不得”总体要求,严控检查频次,杜绝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坚持“执法+服务+宣传”三位一体,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避免“以罚代管”;区分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检查职权,结合文化和旅游市场各领域运行特点和涉企检查规范要求,整合优化检查方式,采取以下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效能与企业减负相统一。
依据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文网卫士”、网络巡查、大数据核查等非现场方式,依法对管辖区域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新开业经营主体开展指导检查,对近两年多次违法违规、风险等级较高的场所实施重点现场检查,对风险等级较低、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的经营主体减少主动检查频次。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推行“综合查一次”模式,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邮政、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发挥多部门优势,提升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原则,结合各有关部门工作要求,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长治市“双随机”监管平台,在被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非必要不开展专项检查。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版权保护、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结合“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等活动,精准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市场突出问题。
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处置,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及时反馈”。
围绕文化、旅游、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版权等重点领域,明确检查内容、时间安排,严格对照检查频次管控要求,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杜绝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1、大型营业性演出监管: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加强对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的现场监管,核验演员信息、演出节目内容,密切关注大麦网、抖音、美团等票务平台和社交媒体的门票购销信息,严查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未经批准举办演出、擅自出售演出门票、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演出变动、现场突发事件。(演出时段)
2、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演出整治:梳理各村庙会时间,线下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接,确认演出信息并开展普法宣传,线上利用抖音等平台监测演出活动;紧盯南垂、鹿家庄、长子门、上党区等重点区域,对乡村庙会杂技、马戏等高危表演进行监管,督促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各类违法违规演出行为。(1月-3月重点推进,全年常态化监管)
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监管:寒暑假期间,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梳理本地区艺术考级活动,排查备案情况,严查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考级活动、考级结果未按规定备案等问题。(寒暑假期间重点开展)
4、未成年人保护整治:暑期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电竞酒店等场所的监管力度,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设置禁入限入标志等行为,排查清理违规游戏游艺设备;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黑网吧”“黑游戏厅”。(7月-8月)
5、冬季室内文化市场监管:针对冬季消费特点,将小剧场、酒吧、livehouse等场所小型营业性演出纳入监管,采用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检查,重点监管“脱口秀”、相声等语言类演出,严查擅自演出、演出含有禁止内容等行为。(11月-12月)
6、新业态市场监管:加强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的监管,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检查,重点核查剧本适龄提示、内容合规性,每季度动态安排检查,防范未成年人权益受损风险。(每季度)
7、分类监管:对辖区内经营主体分类施策,对偏远网吧、娱乐场所(屯留区渔泽镇等6家、上党区苏店镇等7家)进行重点检查,其余主体采用非现场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新开业主体开展指导检查,对多次违法违规主体实施重点监管。(全年)
1.旅行社责任保险专项巡查:对辖区内旅行社及分社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缴纳情况开展网络巡查,规范旅行社经营基础行为。(1月-3月)
2.新版旅游合同规范监管:对未参照使用新版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等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合同签订合规性。(4月-5月)
3.旺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聚焦非法网络招徕账号、跨境赌博、导游乱象、强迫购物、“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晨查、网络巡查等方式,重点抽查近两年被处罚的19家旅行社、新成立的10家旅行社、偏远地区的10家旅行社、屯留区的3家旅行社、潞城区的4家旅行社,强化旺季市场监管。(5月-10月)
4.常态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全年不间断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游者参与违法违规项目等行为,采取执法检查、联合检查、团队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监管无死角。(全年)
(三)文物保护执法检查
1.文物保护单位巡查:以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开展日常执法巡查,2026年度完成市辖四区市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的55%以上,随机抽选县保进行巡查,落实文物行政执法责任,力争早发现、早制止违法行为。(全年)
2.文物及艺术品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艺术品展览、文物拍卖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内容,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加强对文物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全年)
3.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分析第三方巡检反馈的短板弱项,靶向发力整改,推动属地政府、文物部门压实责任,构建文物“大安全”格局。(全年)
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开展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小锅盖”“小耳朵”)专项整治,上半年联合市场监管、无线电管理部门开展源头治理,下半年重点清理酒店非法安装使用行为,全年对四区社区、村进行网格化排查;检查星级酒店、宾馆等重点单位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情况,严查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利用有线电视网络传送非法节目等行为。(全年)
2.电影版权保护:春节档、暑期档等重点时段,对全市18家电影院开展版权检查,严查盗播盗录院线电影行为,每家影院年度现场检查不超过2次。(第一季度、第三季度重点开展,全年常态化)
3.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全年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每季度集中排查,重点核查转播、链接、聚合非法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等行为。(全年)
4.电视站监管:对7家电视站开展检查,核查节目设置范围、中央及省市必转节目转播情况、广告播出合规性及安全播出制度落实情况。(全年,11月重点推进)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监管:对20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开展检查,核查资质合规性、节目内容导向、剧本备案与成片一致性等,第二季度结合年报检查经营情况,第三季度重点审读重点剧目、献礼片内容。(全年)
1.青少年版权保护:依托第四次“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2025年10月—2026年3月),1月—3月对辖区内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开展版权保护检查。(1月-3月)
2.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整治:4月-6月,检查小商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严厉查处有害“口袋书”、卡通画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等,结合“绿书签”“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校园版权宣传。(4月-6月)
3.非法出版传播打击:7月-9月,结合暑期、秋季开学季、中秋、国庆等节点,对出版物批销场所、印刷企业、打字复印门店、农贸市场、集市夜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出版传播活动。(7月-9月)
4.新增市场主体监管:10月-12月,对市新闻出版局推送的新增市场主体进行重点检查,对内部资料编印单位开展合规检查。(10月-12月)
5.新业态排查:全年不定时对新业态书吧、AI自习室等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开展普法宣传。(全年)
1.网络文化监管:加大网络巡查力度,排查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严查提供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厘清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分布及资质情况,清理无证经营机构,杜绝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规范网络主播行为。(全年)
2.网络出版监管:严厉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出版、网络游戏发行、“私服、外挂”等违规行为;摸排互联网发行出版物经营单位情况,查处无证经营、未按规定公示许可证信息等行为;加大对对孔夫子旧书网、闲鱼等二手平台的巡查力度,打击有害出版物和信息非法传播。(全年)
3.网络版权保护:联合网信办开展网络巡查,重点打击网络侵权音乐、电影、游戏、动漫等行为。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严厉打击盗版盗印、非法传播教材教辅、儿童绘本等违法行为,整治破坏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的违规行为。(全年)
4.“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以“清源2026”“固边2026”“净网2026”“护苗2026”“秋风2026”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传统节日和重要会议节点,加大巡查力度,打击网上网下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的传播,处置网络直播中涉黄涉非、滋事挑动等违法行为。(全年)
严格落实国家及山西省规范入企行政检查要求,依据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精准匹配各大队执法分工,杜绝重复检查:风险等级偏低的经营主体,年度现场检查频次不得超过2次;风险等级中等的,年度现场检查频次不得超过6次;风险等级较高的,年度现场检查频次不得超过12次。同一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含各级抽查、复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非现场检查不计入现场检查频次,确需现场核查的计入当年频次。
1.公示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在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公示专栏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行政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办理营业性演出、涉未成年人、禁止内容等领域重大案件,争取省级集中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案件移交等线索深挖细查,提升线索转化为案件的能力。
3.信用监管:将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失信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对守信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