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文旅市场执法监管职责,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若干举措》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严格落实省市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主体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实施)

二、检查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赋予的检查职权,采取日常检查、联合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日常检查

依据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管辖区域内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二)联合执法检查

结合工作实际,在遇到有必要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的事项中,联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发挥多部门优势,提升执法效能。

(三)“双随机”抽查

按照“双随机”检查明确的工作原则,结合各有关部门工作要求,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长治市“双随机”监管平台,在被检查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四)专项检查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及全国两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对歌舞娱乐、游艺游戏、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市场主体的检查。

1、乡村庙会演出、杂技、马戏类等高危表演活动执法

检查。(1月-3月)

2、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备案的执法检查。(3月-7月)

3、剧场、影院、音乐展演空间等场所的演出活动执法

检查(3月-12月)

4、演唱会、音乐节大型营业性演出执法检查。(演出时段)

5、暑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违规接纳

未成年人和未按规定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执法检查。(7月-8月)

6、冬季室内文化市场密闭场所“密室逃脱”、“剧本

杀”、“电竞酒店”等新业态市场执法检查。(11月-12月)

(二)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从业人员执法检查。

1、旅行社、分社开展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质量保

证金缴纳情况执法检查。(1月-2月)

2、未取得导游证或者不具备领队条件而从事导游、领

队活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的执法检查。(3月-4月)

3、重点时段旅游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清明、五一、

端午、国庆等小长假)

4、暑期研学旅游市场执法检查。(7月-9月)

(三)文物保护单位日常执法巡查。

1、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执法巡查。(全年)

2、艺术品和文物市场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全年)

(四)对广播电影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执法检查

1、电影版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执法检查。(春节、

五一、十一)

2、境外卫星电视非法接收设施执法检查。(全年)

(五)对出版物、包装装潢及其它印刷品的执法检查。

1、“青少年版权保护季”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执法

检查。(1月-3月)

2、中小学教材教辅市场执法检查。(4月-6月)

3、出版物批销场所、印刷企业、打字复印门店非法出

版传播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印刷品的执法检查。(7月-12月)

(六)对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

1、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文化经营活动执

法检查。(1月-6月)

2、打击含有禁止内容的有害出版物和引导未成年人犯

罪等有害信息非法传播的执法检查(7月-12月)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将按照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在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