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核定公布的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及拟调整部分一至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复核、实地核查等工作,同时对部分一至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复核。
现将59处拟核定公布的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以及13处拟调整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意见及理由)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资源管理科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8号9号楼,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电话:0355—6055843
邮编:046000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