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我委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核心业务深度融合,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压实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我委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持续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成立由委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分工落实”的闭环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考核督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各县区卫体局、委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及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核心内容,实现“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三是规范决策流程。委党委及领导班子严格遵循决策程序,摒弃主观臆断与“一言堂” 模式,重大决策均经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后,通过集体研究讨论作出,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二)深化普法教育,提升法治素养水平

我委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印发了《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主题教育,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会议精神,纳入委党委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讨、党课辅导、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二是健全学法制度。依托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各支部学习机制,多次组织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授课,实现机关全体人员全覆盖。三是严格执法资质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委机关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队伍合法合规。

(三)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我委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完善权责清单。梳理更新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9类148项,经法制审核后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 “清单之外无职权”。二是规范决策管理。严格落实《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程序、责任主体,有效降低决策失误风险,保障决策质量。三是强化执法审核。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从实施依据、执法主体、程序履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涉嫌犯罪移送等方面开展全流程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公正合法。2025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2起,罚没款金额11.72万元。四是发挥顾问作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工作,为法治建设提供专业支撑。2025年1月至今,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438件,问政互动平台受理51件,组织普法讲座2场。五是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六是规范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签批 —公布—备案”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有效期制度,坚持动态清理、定期更新,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七是尊重司法权威。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无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八是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各科室职能明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方式、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推动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执法力量供需失衡

随着机构改革推进,卫生健康监管领域不断拓展,监管任务日益繁重,但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较为突出,难以完全满足常态化监管需求。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更新迭代较快,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规、新政策掌握不够熟练,执法程序规范性不足,在执法精准度、严肃性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三)法治宣传形式单一

法治宣传教育仍以传统的讲座、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对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充分,难以适配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宣传覆盖面和实际效果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全面提升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领导班子 “必修课”“常修课”,纳入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和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持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健全第一责任人履职机制,制定年度履职清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地见效。

(二)构建全维度普法宣传教育体系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将普法工作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等行业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培训重点,强化从业人员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意识;面向社会公众,聚焦群众关切的医疗卫生领域热点问题,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安全等执法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社区宣传、医疗机构公示栏等渠道,解读法律条文、曝光典型案例,普及就医维权、公共卫生义务等法律知识;针对特定群体,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专项普法,重点讲解学校卫生管理、职业健康保护、老年人就医权益保障等相关规定,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

进一步充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优化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效,确保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务实管用。

(四)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

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严肃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及失职渎职行为;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要求执法人员对执法全流程进行实时、全面、规范记录,确保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相互印证、全程留痕,深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结果公示制度落实。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全面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聚焦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群众关切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构建“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常态化培训体系,围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核心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以案释法” 讲堂等活动;举办监督执法技能大赛,提升全市疾控机构公共卫生监督队伍专业素养,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