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公众健康权益,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规范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职责,结合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工作实际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特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高效监管,通过推行“双随机”抽查与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实现监管资源优化配置,落实监管责任,着力防范和化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领域风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主要监督任务与内容
1.医疗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报告与防控、医疗废物处置、临床用血安全、放射诊疗防护、器官移植等限制类医疗技术等情况。
2.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校内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执业情况等。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检查住宿、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商场(超市)、影剧院等场所的卫生许可证、空气质量、顾客用品用具消毒、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等情况。
4.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现制现售水设备的卫生许可、水源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涉水产品索证、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
5.传染病防治监督:围绕《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及相关单位的疫情报告、预防接种、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6.职业卫生监督: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与运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等情况。
三、监督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和山西省双随机抽查要求,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时间完成抽查任务。
2.专项检查:依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以及长治市范围内的社会关注热点、重点风险领域、突出问题、重大活动保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监督检查。
3.联合检查:按照我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4.线索核查:因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日常监督、数据监测、风险预警等开展的现场检查。
四、时间安排
本年度监督执法工作将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双随机”抽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全年各项监督检查任务。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风险监测结果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按照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线索来源开展线索核查等监督工作,实现不同监督方式在时间与任务上的协同互补。
五、工作要求
1.做好检查准备。确定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应按照卫生健康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相关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做好具体检查项目和程序的审批确认,做好检查文书资料和检查用仪器设备的准备,实现检查全程可追溯化管理。
2.依法实施检查。实施行政检查时,持证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涉及企业检查的,执法人员应提前办理入企检查审批手续,检查时向被检查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对行政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构成违法的,提出监督意见,加强指导;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违法行为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按照规定作不予处罚决定,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对落实整改情况做好复查,形成闭环管理;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