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院长郭晋斌同志: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审计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晓飞同志:在医院党委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党内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廉政教育等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完成党委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王艳萍同志:负责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学科建设、医改、医保管理、药品管理、制剂煎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点专科优势专科建设、京长对口合作、学会协会等工作,完成党委书记、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病案管理科、质量控制办公室、医保科、脑病科、眩晕科、针灸科、心病科、肾病科、血液透析科、重症医学科、糖尿病风湿科、脾胃病肿瘤科、内窥镜科、肺病老年病科、康复科、外科、骨伤科、肛肠科、脑外科、麻醉科、手术室、急诊科、门诊部(含国医堂)、皮肤科、推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妇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药学部、制剂科、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科、治未病科)、中医药实验室、营养科、回访中心。联系长治市中医药学会、长治市针灸学会。
党委委员、副院长景卫东同志:负责党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基建与后勤管理、新院区建设、精神文明及文化建设、意识形态、爱国卫生、院感管理、法规与行风建设、医联体、对口支援、乡村振兴、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统一战线、群团工作、职代会等工作,完成党委书记、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宣传科、基建科(含新院区建设项目办公室)、后勤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科、消毒供应科、安全保卫科、工会、团委、妇委会。
党委委员、副院长邢健同志:负责行政管理、干部人才与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设备耗材、检查检验、档案管理和老干部等工作,完成党委书记、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医院办公室(医务社工部、综合档案室)、编制人事科(老干部)、信息科、医疗设备科、医学影像科、功能检查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
总会计师史惠军同志:负责财务管理、招标采购、绩效管理、运营管理、内控管理工作,完成党委书记、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务科、运营管理科。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贾毓明同志: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各项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工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