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重要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与依法行政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要地方性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关于审计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
2.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包括财政、企业、农业农村、金融、社保、环境保护、教科文卫、投资等领域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局审计人员、审计监督对象及相关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2026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促进审计人员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被审计单位人员和被审计对象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促进社会公众关注审计、支持审计工作,营造协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普法举措
1.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支部学习工作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责任单位:党办;完成时间:全年)
2.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等;完成时间:定期)
3.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举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责任单位:法规科;完成时间:12月)
4.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责任单位:法规科;完成时间:根据市司法局相关通知要求开展)
5.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责任单位:法规科;完成时间:12月)
6.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征集审计案例,制作法治动漫微视频。(责任单位:法规科;完成时间:根据省审计厅、市司法局相关要求开展)
7.推动普法与依法审计有机融合。深入学习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审计组就是普法宣传队”的观念,持续推进“审计+普法”深度融合。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等环节同步开展普法,持续向被审计监督对象或指导对象普法,增强普法实效。(责任单位:各业务科、计划督查和内审指导监督科;完成时间:全年)
五、责任领导
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茹建兵牵头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