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根据《长治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审计局外聘法律顾问1名(执业律师或法学专家)
(二)服务期限:3年
(三)法律服务范围:
1.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论证、征求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及决策后评估,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必要时参与研究、起草、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修改建议。
3.参与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法律服务。
4.对我局在依法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复杂、疑难事项,提供专业性法律意见。
5.审查我局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事务文书;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6.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和协助法治创建,协助对局机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宣传。
7.根据我局要求,参与重要谈判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活动。
8.为我局编外临聘人员的招聘、解聘等劳动人事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9.办理我局委托、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资格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市情、社情、民情,了解党政机关工作流程和审计工作特点,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法学家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6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二)申请资料
报名人需填写《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评审表》,并按以下分类提交材料复印件(可脱敏处理),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报名人签字(个人)或加盖公章(律师需加盖律所公章):
1. 基础资质类:律师执业证(含首次执业记录)/法学专家工作证明;党员身份证明;律所荣誉证明(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律所入选政府法律顾问名单的证明(如政府官网名单截图、入库文件等,如有);职称证明、任职证明(法学专家适用)。
2. 专业能力与业绩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合同、聘书或委派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判决书/裁定书;审计、财政、税务等领域法律服务合同或成果证明;论文、著作封面及目录;为党政机关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首页及盖章页)。
3. 服务方案类:书面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等);荣誉证书、表彰文件。
4. 报价类:报价单(需签字或盖章)。
报名材料请按上述分类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长治市审计局五楼526室;或提供扫描件的PDF版发送至sjjfgkggyx@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三)资格确认
公告截止日后,长治市审计局按照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有偿、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确定拟聘法律顾问人选。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丰盛巷28号长治市审计局法规科
联系电话:0355-6018509
附件: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评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