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长治市审计局审计专网安全,拟对该网络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现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审计专网(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采购单位:长治市审计局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项目概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需对长治市审计局审计专网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以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5、采购限额:人民币9万元以内(费用含定级备案、专家评审、等保测评等全过程)。
报价超过采购限额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为含增值税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技术服务、质检费、提货、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6.服务期限:被测审计专网系统满足测评条件后60日内完成等保测评工作。
7.付款条件: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服务地点:长治市审计局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可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目录查询且在有效期内;异地测评机构须在山西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参与本项目(需提供备案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资料递交
1.申请人递交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4)同等规模及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业绩不少于5家(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5)报价单;
(6)服务方案;
(7)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带以上提及证件原件及提交合订本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申请人资料将被拒收。
3.申请人资料递交地点:长治市审计局三楼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人资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长治市审计局信息公开专页发布。
五、开启及评审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地点:长治市审计局四楼会议室。
成交原则:在符合我方采购需求条件下,以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连主任
联系电话:0355-6018600
长治市审计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