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2 月 28 日在长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会议上

常务副市长   王  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 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6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贾文革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 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强化责任,逐项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批复不到位 58743.15 万元的问题。

这个问题既有预留增人增资、津补贴及医保财政配套等客观因素,也有预算编制较粗、项目安排不细等主观原因。对此,市财政进一步深化了部门预算改革,细化了预算编制办法,压缩了年初预留项目的数量和规模,提高了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今年在市人大批准后,市财政及时向各部门批复了预算。

(二)关于欠缴财政收入 25382. 62 万元的问题。

市财政2017年7月前入库各类非税收入3505.77万元、专户利息收入464.35万元。财政专户归集的土地出让收入21412.50 万元尚未缴入国库,市财政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提供清算方案和清算结果,并及时入库。

(三)关于截留预算收入119.46 万元的问题。

有关单位已将结余票据工本性收入74万元缴入国库,其余 45.46 万元已用于向省财政厅购买票据。

(四)关于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项119547.34万元的问题。

市财政加大清理历年借款和新增借款力度,将财政暂付款清理情况作为库款调拨的重要考核因素,对清理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进行督促。

(五)关于未按规定签订地方政府债券转货协议的问题。

市财政已于2017年5月与 5 个县(市)签订了地方政府债务的转贷协议,涉及政府债务 3.14 亿元。

(六)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市财政分别于2017年2月、4月将专项资金 1530 万元分配下达项目单位。

(七)关于财政资金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问题。

市财政加大了对长期闲置专项资金的统计摸底和清理力度。对各部门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指标统一进行了核减和盘活,将预算支出与预算指标安排挂钩,有力提高了部门预算的约束性。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欠缴财政收入的问题。

2部门下属单位欠缴的966.48万元财政收入已上缴市财政。

(二)关于欠收财政收入的问题。

有关单位欠收土地及房屋租金40.04万元已如数收回,在缴纳相应税金后于2017年7月全部上缴国库。

(三)关于欠缴税金的问题。

截止 2016 年底有关单位收取的房屋租赁收入欠缴房产税等19.97万元,已按规定补记收入,并足额补缴税款。

(四)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解预算法,在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的同时,严格执行预算,提高预算约束力,从预算编制入手,规范预算运行全流程管理,做到编制、执行、核算、监督各环节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对无预算支出2017年已停止发放和拨付。

(五)关于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各单位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预算、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今后将严格控制项目之间的资金调剂,做到专款专用。

(六)关于滞留闲置专项资金的问题。

针对滞留专项资金问题,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已及时将资金下达相关县区和单位,并落实到了具体项目。针对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项目资金27318.09万元长期沉淀的问题,市政府要求主管部门督促相关项目尽快完善程序,加快实施进度,有效解决项目进展缓慢与资金大量闲置的问题。针对 50.15 万元未按照存量资金的要求进行盘活使用的问题,有关部门结合往来款项的清理进行了分配使用。

(七)关于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

有关单位已经按照审计意见全部停发,并且对违规发放资金进行了清退。截至目前,共退回资金 7.54 万元。

(八)关于未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

有关部门和单位责成专人与往来单位核实对账,分析原因,分类清理。对工程预付资金完善支付程序进行列支;对长期赖账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追讨;对确属坏账的待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核销。

(九)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明确了规划编制、会议展览等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提高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主动性。

(十)关于批而未供土地 6808.5 亩的问题。

国土部门建立了批而未供土地台账,按照宗地难易程度、成熟状况,逐类制定处置方案,加快土地供应,全面提高供地率。同时要求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严防出现新的低效闲置用地。

(十一)关于困难资助资金申报把关不严的问题。

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严把资助范围、对象、标准审核关,通过程序公开实现政策公平、公正,真正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的后顾之忧。

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根据审计意见通过补记收入、补缴税款、完善制度等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1家企业补记收入1204.06 万元,并对单位内部材料物资采购程序进行了规范,完善了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1家企业补提风险保证金3032 万元,正在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严格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更好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及各部门要做实做细预算编制、批复、执行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形成完整、统一、有效的预算约束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快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的竞争性分配制度。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有效控制新增结转结余。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财政资金闲置、挤占、挪用等现象。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构建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三)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完善政府治理提供有力保障。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运用审计成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完善政府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审计机关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推动审计方式创新,督促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积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成效的制度化、长效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 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