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司法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司法行政机关的普法责任,按照《长治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实施方案》,立足市司法局职能定位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
8.《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4.《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戒毒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普法对象
普法对象按层次类别主要包括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为推进法治长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普法举措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培训必修课程,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责任单位: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宣传教育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2.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禁毒防毒、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民族宗教、殡葬服务等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活动。
责任单位: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机关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和监督保障法规。用中国共产党章程规范言行、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规规矩矩办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单位:政治部、宣传教育科、党总支
完成时限:12月底
4.通过组织培训、专家授课、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强化依法履职、服务为民理念。
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综合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5.开展“行政执法大讲堂”,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6.利用“12345(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在开展人民调解,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过程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完成时限:12月底
7.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投诉信访办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全过程,法、理、情相结合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行政复议综合科、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
8.统筹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服务管理对象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9.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10.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专题摘编,举办专题讲座,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11.结合涉外法律服务等涉外法治工作,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的法治宣传,推动依法保护国家海外利益。加强对在长来长外国公民、组织的守法引导。
责任单位: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机关相关科室
完成时限:12月底
12.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长治司法”微信公众号、“长治普法”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
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13.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提升文化阵地建设质量,依托法治文化宣传栏(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墙加大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完成时限:12月底
五、责任领导
长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素军
联 系 人:长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李旭
联系方式:0355-2028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