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山西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领取2020年山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正式合格证人员。具备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公证员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实习。具有两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可以不参加实习。 

  (一)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报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习: 

  1.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曾被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的;   

  5.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分期限未满的;6.具有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二、报名材料 

  1.《长治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申请表》(一式三份); 

  2.《山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具备律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公证员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5.能够专职从业证明(失业登记证;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准文件;申请人曾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工作人员不再从事原职业的有效证明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人事档案保管合同或存档卡复印件和存档证明; 

  7.曾担任过公职的申请人原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8.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正面免冠1寸近照1张(红底深色服装)。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实习材料,原件由各县、区司法局负责审核,各类证件和实习协议的原件经核实无误后,退还申请人。报名材料的复印件要统一复印在A4纸上。 

  三、报名时间 

  符合申请实习条件的考生向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提出实习申请。以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单位,在2021年3月15日前向各县、区司法局递交《长治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申请表》及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四、实习审核 

  各县、区司法局负责申请实习材料的初审,各县、区司法局自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结果上报市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自收到申请实习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将颁发《实习证》,并通过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接受监督。 

  五、实习管理 

  1.实习场所由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实习人员自行商定。 

  2.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与实习人员签订实习协议,提供实习所必须的工作条件,为实习人员指派指导实习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实习时间从签订实习协议之日起算,必须满一年。接受实习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实习人员考勤登记制度和业务登记制度。 

  4.实习人员在实习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或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实习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缴其《实习证》,并上报市司法局,其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5.实习人员申请中断实习的,须由基层法律服务所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中断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视为自动终止实习。 

  6.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根据实习期满人员的理论培训结果和实务训练情况,对其政治素质、品行表现、基本执业技能、执业素质、职业道德以及遵守有关行政管理规定、执业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鉴定,为考核合格实习人员出具实习鉴定意见。 

  7.实习人员通过提供虚假、伪造的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实习的,其实习无效;已做出的准予实习决定应当由市司法局撤销,基层法律服务所已作出的实习鉴定意见无效。 

  8.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虚假实习鉴定意见的,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已出具的实习鉴定意见无效。 

  六、其他要求 

  1.在经济发达、律师资源充裕的地区不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同时禁止2018年2月1日后新核准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变更执业机构进入该地区执业。具体包括我市万人拥有律师数已达2.3的潞州区。 

  2.持A证的人员可在除潞州区外的任一县、区申请执业。 

  3.持C证的人员可以在我省任一律师资源缺乏的县(市、区)申请执业,包括:古交市、清徐县、大同市云州区、云冈区、新荣区、左云县、灵丘县、浑源县、广灵县、天镇县、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泽州县、晋中市太谷区、榆社县、平遥县、寿阳县、乡宁县、洪洞县、襄汾县、吉县、安泽县、翼城县、霍州市、曲沃县、文水县、交城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临县、兴县、怀仁市、朔州市平鲁区、山阴县、应县、五寨县、五台县、河曲县、保德县、岢岚县、繁峙县、神池县、代县、宁武县、原平市、偏关县、定襄县、平定县、盂县、阳泉市矿区、闻喜县、新绛县、临猗县、夏县、稷山县、绛县、永济市、芮城县、沁源县、襄垣县、长治市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长子县。 

  4.持L证的人员不得申请执业。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355-2036804

 

 


1.长治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