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市政府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市政府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综合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秘书一科

主要职责:

办理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审核;主要参与市委、市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二科

主要职责: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三科

主要职责: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四科

主要职责: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五科  

主要职责: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六科  

主要职责: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七科

主要职责:

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督查室

主要职责:

负责对市政府各项决策、会议决定事项、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与市委机关联合开展对有关事项的督查工作;承办市政府系统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征集人民群众建议与意见;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等相关方面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件审核科

主要职责:

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拟发布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就重要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规范性文件)。

调研室

主要职责:

对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全局性课题及重大项目,开展考察论证和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信息科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办公室复印、传真和信息打印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秘科

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部委、省政府及各委、厅、局等文、电的收发运转工作;办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报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请示(报告);办理密电及内部资料、刊物的分布和传阅;负责机要、保密及机要文件、内部资料的清退和销毁;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机关档案的立卷、归档、查阅、利用和管理;负责办公室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务科

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编写会议纪要;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会见、会谈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省政府及各厅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公务活动;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具体承办国务院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来长治视察调研的公务活动;承办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审核、报批和协调等工作;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情民意科

主要职责:

就重大民生事项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检查落实市政府重大民生事项;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民生问题;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议案提案办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市政协委员建议案的催办、反馈工作;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人事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人事档案、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机关党办

主要职责:

负责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承办市政府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驻外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金融发展科

主要职责:

开展辖区内金融政策研究,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推动经营主体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规范发展,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协同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健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金融管理科

主要职责:

负责对辖区内“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复核报批、年度评级等日常管理工作。

金融稳定科

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落实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县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中央驻晋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