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长治市2015年上党城镇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4日

长治市2015年上党城镇群建设实施方案

(二〇一五年三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上党城镇群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城乡一体、高效集约、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乡统筹、以人为本,规划引领、基础先行,产业协调、生态文明,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镇组群发展为抓手,以强化产城融合为支撑,以完善政策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城镇群空间体系和布局的优化,着力推进人口市民化,着力突出上党城镇群的地域、人文、建筑、生态等方面的特色,为全面落实“六大发展”、扎实推进“五五”战略、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加快主城区建设。主城区是上党城镇群建设的核心和龙头,要按照“山水园林、文化韵味、休闲宜居、舒适便捷、洁净活力、上党特色”的定位,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增强对大县城的辐射带动能力。
  ——加快发展大县城。按照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县城,推动11个县城加快发展成为现代城市。全市11个县(市)平均城镇化率达到38%以上,县城平均人口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襄垣县、长治县、长子县、潞城市县城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主要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全国县城平均水平。
  ——积极培育重点镇。进一步完善53个重点镇基础设施、增加公共绿地和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和景观形象,通过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行动,彰显小城镇的文化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吸纳周边农民就地转移定居。
  ——大力推进中心村。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整理、异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整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逐步把全市240个中心村建设成为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主城区建设
  主城区作为上党城镇群建设的核心,要进一步完善主城区空间结构布局,扩展城市核心区范围,增大资源整合范围,强化合力,增强主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和承载能力,把主城区建设成为东山为骨、西水为魂、绿色为脉、文化为韵、城湖共生、生态宜居,具有上党特色、现代韵味的魅力城市。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委“五五战略”,实现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攻坚之年。我市将继续实施一大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全方位推进主城区建设改造,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形象,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1、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为强化城镇群内部的交通联系,构筑“双环+六放射”的上党城镇群快速通道,提升城镇群内部的通达性。继续推进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安高速公路连接线和襄垣连接线2个省级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力打造上党城镇群半小时“生活圈”,推动主城区城市生活品质和辐射带动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和管网的管理养护工作。深入开展主城区“三项治理”活动,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为目标,重点对主城区违规占道经营、摊点乱摆、垃圾乱扔等现象进行治理,彻底清除城市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小广告等。加快数字化城管、云计算中心等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主城区建设要按照长治市2015年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实施。
  (二)加快大县城建设
  大县城是完善城镇体系的切入点,通过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重点推动和发展10万人以上的县城,提高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力,使大县城发展更具规模,成为集聚农村转移人口的主阵地。“内圈” 6个县城,要按照组团联动、产城融合的发展路径,以“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为导向,以6条城际快速线为牵引,以产业集聚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打造各具优势的产业板块,加强道路、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主城区的对接共建,努力建设成为功能齐全、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副中心。“外圈”5个县城要按照“扩大县城规模、增强经济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特色景观”的思路,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吸引生产要素、优势资源集中,形成完备高效、适应人口和产业集聚的设施体系,努力建设成为功能齐全、宜居宜业的小城市,成为吸纳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的主渠道。
  1、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和旧区综合整治。选择县城主要街道、大型社区、重点地段和区域,搞好规划设计,完善配套设施,突出景观特色,打造不同类型的县城新区,使之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极,提升县城的聚集力和凝聚力。搞好县城旧区综合整治,整饰建筑外观、清理乱搭乱建,对县城主干道、广场、主要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塑造,形成亮点。
  2、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加强县城燃气、垃圾无害化处理、集中供热、供水等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县城整体功能,使县城面貌、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全市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5平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6%,燃气普及率达到8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6%,污水处理率达到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
  3、拓展城镇空间,提升县城人口聚集能力。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环境等因素,统筹工业布局,鼓励产业集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集中建设,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快农村危房和城中村改造,消除消防等安全隐患,疏通道路系统,增加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人口聚集能力。县城平均城镇化率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县城平均人口要达到8万人以上,县城建成区面积每年扩展1平方公里左右。
  4、突出县城特色。对县城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确定空间格局和风貌特征;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力度,延续历史文脉,保护传统格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具有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旅游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特色街区。
  5、推进城乡统筹。推动县城间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协调联动,破除行政壁垒和垄断,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创新县城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一体化,促进产业、资本、人口等要素向县城集聚。
  6、做好城镇化省级试点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结合资源禀赋条件,在农业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就业岗位创造、融资平台建设、棚户区(城中村)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试验,并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广提供示范引领。“内圈”6个县要重点在城镇化资金、土地、城镇管理等方面搞好改革创新、破解城镇化发展难题,提高县城产业、人口集聚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并完成一份新型城镇化改革成果报告。潞城市、襄垣县要做好新型城镇化省级综合试点工作。
  各县(市、区)要出台大县城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大县城建设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县(市、区)长
  (三)加快重点镇建设
  重点镇作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要突出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增加公共绿地和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和景观形象等重点,通过实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行动,进一步彰显小城镇的文化特色、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增强人口和经济聚集能力和服务水平,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
  1、科学编制规划。根据镇域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条件,合理确定城镇性质和规模,要在深化完善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百镇建设标准和技术指标,因地制宜,抓紧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要把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创建特色宜居示范城镇的依据,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引导周边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
  2、突出城镇特色。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休闲、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商贸等特色产业,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等。改造现有商业街市,打造适合小城镇功能布局的新的街市,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周边人群。新建居民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立面、屋顶、色彩等应体现小城镇地域特色,并按城市居住小区标准配建绿地、建筑小品、人防工程等,塑造体现乡土特色、和谐统一的小城镇整体形象,形成具有多样性、地方性和观赏性的城镇人文景观。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政道路标准新建或改造镇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市政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统筹镇村发展。加强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农贸市场、商业服务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乡村的能力,提升小城镇功能。做好环镇绿化带建设,隔离生活区和工业区,减少工业污染,鼓励种植乡土树木,降低维护环境成本,见缝插绿,实现镇区生态化发展。
  4、创新政策机制。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统筹镇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分散居住的居民以其宅基地置换镇区集中的居住用地,建设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5、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重点街道或中心街市的建筑外立面进行综合整治;对商业橱窗、门面牌匾、广告灯箱等户外设施进行规范,做到统一协调;拆除乱搭乱建的建筑或附属物,清理占道经营;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洁大行动,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足量的垃圾箱和清运设施,建立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规划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驶及行人的交通行为。
  6、做好城镇化市级试点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结合资源禀赋条件,在特色产业、招商引资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试验,重点在9个省级重点镇中选择有条件的3-5个镇开展新型城镇化市级试点工作。
  各县市区按期完成确定的重点镇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县(市、区)长
  (六)加快中心村建设
  中心村建设要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异地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农民半小时生活功能圈”,引深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卫生整治、绿化美化四项重点工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转变,使农民群众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及时便捷的公共服务。
  1、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方向,大力实施完善提质工程、农民安居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和宜居示范工程等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基本实现垃圾统一收集、污水有序排放、村庄环境整洁。
  2、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以产业园区化为方向,推进“一村一品”示范工程,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建设不同产业园区,吸引周围人口到中心村集聚。
  3、推进农村连片发展。加强农村新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落归并整合,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节约集约土地。
  各县市区按期完成确定的中心村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县(市、区)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上党城镇群建设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上党城镇群城镇体系建设的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全面协调。各县、市、区城镇化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形成县、乡、村(社区)分级管理,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领导包联工作制度,促进上下沟通,使各项工作切实得到推动;搞好顶层设计工作,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切实推进城镇群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建设重点
  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加强项目的开发、储备,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和投资主体,争取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面积大、可持续发展能力好的重大项目竣工投产,以项目推动和支撑城镇群建设。突出重要节点建设,以县城为纽带,以重点镇为支点,带动中心村建设。突出重点园区建设,按照“错位布局、特色发展”的思路,加快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三)加强考核督查
  市政府将上党城镇群建设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市区要对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项目时间表、任务和路线图,建立责任制,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五位一体”包联工作各责任人要加强对包联县、镇、村工作的督查检查,及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推动各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实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机构、一套工作方案),实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责任到底,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程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制度规定依法落实到位。

附件:1.长治市2015年各县市区重点推进的重点镇、中心村名单
   2.长治市2015年大县城建设、重点镇建设、中心村建设重点项目名单


1.附件1.doc
2.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