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报告内容

  1.概述。主要反映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本级、本部门2018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条数(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决策、行政职权分类)及所占比重,采取的措施。

  3.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反映本级、本部门2018年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开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等。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重点反映本级、本部门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73号)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完成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存在的问题等。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要反映本级、本部门2018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条数,简要分析依申请公开集中在哪些行业领域、申请的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包括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不予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信息的情况及所占比重)、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等。要严格按属性统计依申请公开数据,避免将政策咨询、信息检索、行政许可等列入依申请公开事项。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反映本级、本部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件数、投诉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7.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内容不得与往年雷同)。

  8.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各县、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写发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印发通知、网上抽查等方式,组织、督促本级政府有关单位及本行政区各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写、发布等工作。

  2.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编写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各级、各部门要于2019年3月1日前,将本级、本部门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科(市政府综合楼114房间)。同时,一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表(见附件)。

  4.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务必于2019年3月31日前公布各自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县、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发布。市直各有关单位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年度报告”中发布,以方便公众查阅。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一)统计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机构建设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63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报送工作。

  2.各级、各部门要在2019年3月1日前,将本级、本部门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府信息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科。《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及统计指标填报说明请登录中国政府网,查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附件。

  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7/04/content_8919.htm 

  联 系 人:平振强  崔起堂

  联系电话:2039145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