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长治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抓总统筹,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11月15日前要向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健全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以及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加强乡镇、村网格化监管队伍,及时对基层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消除盲区和死角,实现食品监管全覆盖。(各县区政、市食安办)
3.强化食品抽检工作。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农产品和食品的抽检力度。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完成3批次/千人,农业农村、卫健、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完成1批次/千人。(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治海关)
二、坚持全程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抓好重点单位(场所)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确保乡镇监管机构有岗、有职、有责、有人。(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6.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力争食用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监测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现场检查,联合分解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管控。(各县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7.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强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承储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
8.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加强线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9.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市场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和家庭饮食安全操作规范。(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守住底线,重拳整治突出食品安全问题
10.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严厉处罚。进一步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情报会商等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昆仑2020”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大案要案联合挂牌督办。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长治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11.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及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规销售、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以旅游为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开展针对老年人识骗、防骗的宣传活动。在养老机构内杜绝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动。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警示用语标注,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12.开展对进口食品的专项整治。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贩私违法犯罪。特别是对猪肉及其制品,要严格监管,切实打好非洲猪瘟口岸防控阻击战。(长治海关、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3.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整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建立学校大宗食材服务及供餐服务企业准入门槛,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杜绝证照不全的餐饮企业进入学校供餐体系。学校明厨亮灶率达100%,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和食品销售门店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要公开,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杜绝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在校园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14.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阵地,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严厉打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70%以上的食品销售者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积极推动惠农服务中心、惠农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建设,指导农户科学用肥用药,为广大农民提供生产无公害绿色食品科技信息,引导农民重视食品安全生产。(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实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督促重点食品相关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肉制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6.开展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定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与研判,为防控风险提供技术支持。(市卫健委)
17.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理顺组织架构,明确任务分工,提升组织协调、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后勤保障等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用得上、管实效。(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18.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简化准入审批流程,推进实现“一网通办”和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对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告知承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市行政审批局)
19.防范重大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福利院、建筑工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食品安全管理。推进普速列车净菜上车,开展食品标识评估。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种植等生产环节和市场交易的质量安全监管。(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治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铁路局长北火车站)
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严防野生动物作为食材流入餐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20.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云服务平台建设,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提供信息支撑。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管控能力。(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长治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五、共同责任担当,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21.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进一步强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潞州区、上党区、长子县、沁源县省级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
22.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应对。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加强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新闻宣传报道,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违法违规发布和销售食品、农业投入品的网站,依法进行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推动社会共治。(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