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商中心:
你中心《关于建立长治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长政招字〔2020〕4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市招商中心牵头的长治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长治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长治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山西省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晋政办函〔2019〕2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外来投资者的全过程跟踪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我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协调和分解我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涉及政策性、制度性和落地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承担我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协调过程中各部门政策法规的解读并提供协调解决办法,指导各县区以及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的投诉协调工作,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做法;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招商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信访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医保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工商联等28家单位组成。市招商中心主任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决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招商中心,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招商中心投诉协调科负责投诉接待等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确定,可增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市政府,市招商中心投诉协调科负责落实。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履行各自职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投诉问题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在新的有关涉及投资管理的政策出台后应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动搜集并及时将最新政策发布在市招商中心网站。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级各部门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政府。
(三)联合调查协调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来投资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调查协调,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四)信息通报制度。对外来投资企业反映事项的处理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集中通报,指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升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研究和完善我市对外来投资企业开放的改革措施,进一步破除各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等隐形障碍,根据各自职责逐个梳理清除对外来投资企业开放和准入设置的不合理限制,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办事效率,为外来投资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要按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规则扎实开展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区以及长治高新区、经开区对口单位加强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快速高效、应对有力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