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财监〔2022〕29号)和《中共长治市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长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拟对长治市应急管理局、长治市城市管理局、太行干部学院和长治市第十五中学校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会计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规则》,对被检查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财经纪律执行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情况。
二、公示时间
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2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5—2021741
联系人:宋 杰 王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