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驻华使馆最新消息,现针对2023年3月17日开始的签证申请变更事项做如下通知。 

1 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此前,申请签证时要求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伴随此次电子化,不需提交原件仅用复印件也可进行申请。此外,3月16日之前取得的纸质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也可使用其复印件进行申请。

2 关于赴日签证申请表 

伴随上述事项1的变更,签证申请表的格式也产生变更。增添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栏目。新版格式申请表将于近日登载在日本驻华使馆官方网站上。



   信息来源:山西外服和制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