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坚持便民高效、主动沟通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优化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制度保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迈进。

(一)主动公开

一是依托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主阵地,全年发布信息680余条,涵盖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就业创业、社保服务、政策解读、人事人才等核心领域。其中:

就业创业类信息占比43%,发布企业招聘信息290余条,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项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

社保类信息占比20%,公开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调整及待遇发放信息,发布工伤认定结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等130余条。

政策文件与解读占比15%,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同步配套图文解读、案例说明,提升政策可读性。

其他信息占比20%,包括提案建议办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等。

二是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现场宣传活动18场,受邀参加长治市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上党夜线》节目录制1次,通过媒体平台向群众深入解读人社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年度内通过信函、邮件等多渠道受理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回复率 100%;局长信箱、在线咨询共收到咨询问题141条,回复率100%。依申请公开信件严格按照《长治市人社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时受理、协调、答复及资料存档,做到了法定时限答复和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了《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局办主任三审,重要政策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上网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我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四是公开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五是加强交流互动,通过市长信箱、依申请公开,12345咨询投诉等政民互动栏目,定期对网民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汇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政策文件与实操指南衔接不紧密,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文字转述层面,缺乏案例化、通俗化阐释。公开内容结构不均衡,企业招聘类信息占比偏高,社保经办流程、技能培训细则等群众高频咨询事项的信息供给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精准需求。

2.公开渠道效能未充分释放。信息公开过度依赖门户网站主阵地,政务新媒体等多元渠道的运用不够充分,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量占比还较少。各公开渠道协同联动不足,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服务窗口等平台的信息更新不同步,部分栏目存在内容滞后问题,未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开格局。

3.回应关切能力有待提升。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长信箱等渠道的群众咨询投诉,存在回应不够及时、解答不够透彻的问题,未能完全实现“接诉即办、办办满意”。舆情监测与回应机制不够完善,对就业市场动态、社保政策调整等引发的社会关切,预判性回应和主动解读不足,回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1.优化公开内容供给,提升精准度

聚焦民生重点领域,编制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专题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清单,重点补充政策实操流程、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实操性信息,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三同步”发布;创新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图解、短视频、问答实录等多样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确保多样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机制,每季度梳理群众咨询热点,针对性补充完善高频事项信息,推动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精准匹配。

2.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协同性

强化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增设“政策解读专区”“民生服务专栏”,确保法定公开栏目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效能,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内容的推送力度,提高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占比,构建“一网多端、全域覆盖”的公开矩阵;加强线下渠道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专人提供咨询引导服务,推动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协同联动、信息同源。

3.提升回应质效,强化互动性

健全诉求回应机制,整合12345热线、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互动渠道,建立“统一接收、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工作闭环,确保群众诉求5个工作日内回应、15个工作日内办结;强化舆情预判与回应,建立民生政策舆情监测清单,对涉及就业、社保等重大政策调整,提前做好解读预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防范负面舆情发生;开展常态化公众参与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在线访谈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