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规范法治政府建设,为长治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制定普法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并研究解决涉及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更进一步。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人社部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将治理欠薪作为保障民生和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体平稳可控,未发生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

2.助力“法护春苗”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全省深入开展“法护春苗”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与职业技能提升的深度融合,切实将法治素养培育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制定《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长治市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必须将安全、消防、法治等内容纳入培训基本课程,着力提升参训人员劳动权益保护能力与法治素养,推动“德技并修、知法守法”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落地见效。

3.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我局相关部门定期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报送检查计划,并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七日内向发改委等信用信息平台、市审批局“互联网+监管”平台报送监管信息,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提高人社部门行政行为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

2.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2025年我局合法性文件审查1件,公平竞争审查0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报0件。

3.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对于与上位法冲突或者与中央、省相关政策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达到修订年限的,进行报备修订,并将清理结果向市司法局报备,向社会公开。2025年,组织效力即将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拟保留3件,已废止1件,拟废止1件。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程序化、标准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0号),2025年我市共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打击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用工环境,形成了震慑效应。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首先组建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监督领导机制,为执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并在局官网进行公示。通过“权力清单”形式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范围,避免执法主体越权、滥权或推诿扯皮,提升了执法透明度。第三通过局官网,发布关于征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设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推进机制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进行监管事项清单动态化管理,全部实现数据动态及时更新,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源头治理。

2.加强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设立单独值班室,接待投诉举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值班电话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线索,加强欠薪治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有待增强

行政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案卷规范化、证据收集合法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完善

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意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强化。

(三)普法工作不够深入

受工作和人员所限,普法宣传教育落实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深入推进。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研究本部门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核心要义紧密结合,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点,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配至各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3.制定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年度履职任务清单。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5年度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履职工作清单,督促相关职能科室落实清单安排的工作,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4.按期向市政府汇报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报送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拟定《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送。并将通过局官网进行公布,严格落实《规定》中要求,每年3月15日前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情况

1.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并研究、起草具体配套制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起草、审议党内法规的具体配套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5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党治国系列思想理论,作为指导人社工作的重要标尺,为人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32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人社系统各工作领域延伸,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为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行政纠纷;办理我局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等。2025年度,我局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21件,法律顾问全部代理出庭应诉,并发表法律意见。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增加了述法内容,将年终述法制度落到了实处。严格按照述法标准制度流程,将述法工作具体化,并列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项目,确保工作落实。

2.重视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5年,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第四十期至第五十一期省“行政执法大讲堂”在线学习;组织执法证临期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申领及对不合格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视频培训,做到应训尽训,进而达到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执政能力的目的。

3.带头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升领导班子法治思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党的规定和政策,建立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将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提升领导班子法治思维,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5年本地区、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参与行政诉讼案件21件。从案由来看,行政确认17件,位列第一。所有涉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五、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项学习,增强其程序意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人员信息公开意识

严格落实《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增强合法性审查及公众参与度。

(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和环境

加大全局普法力度,以习近平依法治国理念、人社法律法规为主线,加强全局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