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牛东方委员:

您好!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的非常好,对政府部门持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提案认真分析了我市近年来农民工欠薪成因,并从加大宣传引导、强化维权执法、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协调配合、赋予执法强制权限、加强联合惩戒等方面提出建议措施,对我局牵头持续做好此项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需要给您说明的是,今年以来,我们已经采取相应行动,做了一些工作: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牵头部门,持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在年初开展了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结合专项整治办和省人社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治理欠薪工作实际,于5月13日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将整治重点聚焦于欠薪源头治理。持续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落细根治欠薪制度措施,动态调整全口径监管台账并回流县区实施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在建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定制度日常调度,定期通报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县区按照“源头有钱、流向畅通”的要求督促项目落实落细法定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欠薪问题发生。目前,全市纳入全口径监管台账项目376个,纳入省级预警平台项目268个(在建66,其中政府89个,国企30个),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查办效能,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并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截至9月8日,我市接收并解决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线索30件,为160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工资297.789万元。市县两级共排查受理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线索607件,其中立案2件涉及26人94.8710万元。已办结607件,为276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3040.2733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您的意见,持续优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就此进行以下工作:

1、持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日常巡查检查、集中法治宣传等机会,向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和广大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依法按时足额保障工资方面的相关规定,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同时,广泛向农民工发放宣传册页,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2、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持续落实好“人盯人、人盯项目”工作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盯紧按月支付工资情况,发现未及时支付的,及时介入依法处理。

3、强化违法用工联合惩戒力度。强化惩戒处置,依据案件调度情况,对应当进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督促有关县区及时进行公布。对应当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应纳尽纳”,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及与刑事司法联动力度,严厉打击涉罪欠薪违法行为,营造“不敢欠、不能欠、不愿欠”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分2批次共公布7户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行为;持续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力度,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名单5户次,立案12起,实施行政处罚1起,罚款2万元。

4、加强队伍建设。聚焦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撤销后监察执法力量削弱的问题,加强对新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能,更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同时,强化对上半年欠薪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梳理欠薪问题频发多发的县区、项目,重点开展整治督导,严格开展“一案三查”,持续夯实有关县区和部门工作责任。

感谢您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