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牛东方委员:
您好!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存在问题及建议》收悉。经专题研究并结合基层实践,现将针对性改进措施与阶段性成果回复如下,力求政策落地更精准、服务更温暖、保障更有利:
一、强化政策激励,提升企业吸纳动力
(一)立体宣传提升知晓度。依托已建成的26所校园服务工作站,定期组织“政策宣讲团”开展入校宣讲,并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搭建高效对接平台。同步利用长治人社局官方网站、“长治好工作”APP及“安长乐业”公众号,动态发布、精准推送属地化政策清单及解读,实现惠企利民政策从“纸面”到“指尖”的无缝触达。
(二)加大补贴激发积极性。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用工成本负担,已加码推出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将小微企业针对2025届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从1500元/人显著提升至3000元/人(需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脱贫人口、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群体还可以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三)优化流程提升便利度。全面推行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制度,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大力支持补贴“全程网办”,提升申报便捷性。例如,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已实现网上申报。后续我局将加快推进线上数智平台建设,推动更多补贴项目实现“一网通办”。
二、深化创就业扶持,激发创就业活力
(一)优化创业融资支持。一是优化贷款审批。已于2023年底联合市人行、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对10-30万元创业项目原则上取消反担保门槛。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上限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三是扩大服务覆盖。针对部分县区基金保障问题,积极设立创业融资服务站。已动员尚未设立的8个县区,启动申报工作,力争实现县县全覆盖。2024年全市创业贷款推荐量同比增长约5%,共推荐2997户,发放金额56907万元,带动就业4435人。
(二)加大创业直接激励。一是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每带动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提升至“每带动1人不超过2000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同时对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3000元/年场地租赁补贴(最长3年);同步可申领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二是举办“星火项目”等各类创业大赛,对获得市级大赛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按规定配套省级奖励。
(三)强化就业见习保障。鼓励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需按月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阶段性调整就业见习补贴,对2025年12月31日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按实际见习期限逐月发放,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升见习吸引力。
三、夯实基层基础,增强服务能力
(一)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党建+就业”路径,将公共就业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建立分级就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充分就业社区”建立“家门口零工驿站”,集成提供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信息服务。
(二)推进服务覆盖。积极响应并落实了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持续完善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完善零工驿站网络”。全力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广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
(三)强化力量保障。针对基础力量薄弱问题,根据上位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机制,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效充实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就业工作力量。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既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也为基层持续补充提供就业服务的工作力量。
四、规范用工监管,保障合法权益
为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将重点加强用工规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安心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青年就业关乎万家福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1131就业服务(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并建立政策动态评估优化机制。衷心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期待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共同助力高校毕业生扬帆起航,成就梦想!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