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斌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 “全力推进县域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获得感、幸福感”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非常好,对于解决我市县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及岗位聘用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一直以来,职称评审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市人社局在基层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上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
关于您提出的“县域中小学教师职称岗位和评审”问题,需要给您说明的是,根据晋人社厅发〔2023〕86号文件规定,我市已于2024年12月30日下发了长人社函〔2024〕307号文件,大幅度提高了我市中小学教师的职称岗位比例,全面落实乡村中小学岗位设置倾斜政策,在全市乡村中小学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高中级岗位,同时,对于年龄较大,教龄较长、职称较低的教师也给予了相应倾斜。目前,我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正在进行,经过前期严格的资料审核,已有3578人通过审核并参加考试,远远超过往年的申报人数,给广大教师提供了比以往更多的职称晋升机会,受到教师们的好评。
在职称评审中,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对于一线教师,着重于工作业绩,无需提交论文,充分调动了一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市教育局作为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承担我市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组建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均为我市具有高级职称的一线教师,每年职称评审中,由市教育局从教育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进行评审,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整个过程公平公正。从前期的岗位使用、资料审核到后期的评审,均采取了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标准科学合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把真正从事教育事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县域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这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