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评委会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破四唯、立新标”,结合职称评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研,加强研究,分系列分专业开展新一轮职称评价标准修订完善工作,构建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形成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担当履职和敢于创新的职称评价标准。

2024年底前,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完成本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修订工作,形成相对固定、长远的职称评价标准向社会公布。

二、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聚焦我市重大战略、重点领域、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结合各系列各行业人才发展需要,对职称评审专业实行动态调整。在工程系列增加快递专业,由邮政管理局成立工程系列快递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增加工艺美术专业,由工艺美术协会组建工艺美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县区)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全面梳理本地本单位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及时优化调整,形成评审专业目录; 各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修订工作后开展职称评审。

三、制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1.拟定本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市县各级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厅的评审文件精神,按照《2024年度全市各系列职称评审安排计划时间表》,结合本系列(专业)实际,早安排早计划,科学合理拟定本年度评审工作方案。为给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准备时间,此方案应于评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下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职称评审日期的,须提前与市人社局协调沟通,以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应于11月底前结束,12月底前完成审核、公示和公布,一般不得跨年度评审。

2.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要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的评议组(或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人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评议组(或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逐渐改进职称评价方式。各评审委员会要减少专业、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要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评判作用,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学术水平评价为重点,做好专业答辩、评委会组织等环节工作,确保评审质量。

4.做好备案审批工作。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在评审结束后,要对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按照规范格式、规定程序及时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备案。

四、把握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2024年9月15日前,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将修订后的本系列(专业)本年度评价标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武亚欧

联系电话: 2192527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pdf

      2.2024年度全市各系列职称评审安排计划时间表.docx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