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直有关部门、企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2022-2025) 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974号)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8号) 、省人人持证技 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意见(2022-2025)》(晋技能办函〔2022〕4号)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 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十大平台”建设战略部署, 紧紧围绕十大产业链、专业镇培育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养老等领域以及易地搬迁、乡村振兴、服务业复苏等发展需求, 结合地方重点产业发展、重点企业用工,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重点实施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培养造就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市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到2024年全市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4%。

二、项目条件及实施期限

(一)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链、专业镇培育及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养老等领域以及易地搬迁、乡村振兴、服务业复苏等发展需求,结合地方重点产业发展、重点企业用工,主要依托市内职业院校(技工 院校) 和大型骨干企业所属的职工培训机构建设,努力打造集培训、评价、竞赛、交流、工匠精神传播为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载体。项目申报需具备的条件:

1.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

2. 能够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面向企业和社会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至少2个与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 相匹配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装备,年培训规模500人次以上,年培训高技能才占比不低于20%。

3. 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学水平、技能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较强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0%以上。

4. 申报单位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的,应与2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有至少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申报单位为企业的, 应与2所以上高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具有组织技术攻关、技术研讨等活动的能力。

(二)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围绕行业、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养和研修、进行项目攻关、解决生产难题等急需来布局,是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的技能传承、技能攻关、技能推广平台。技能大师应具备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弘扬工匠精神、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高级技师、三晋技术能手、太行技术状元以及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创新创优方面,在行业内获得有影响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成果的;

2. 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的技术见解;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维护、维修上有突破的;

3. 绝技绝活方面,技能精湛、技艺高超, 在省内或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

4. 工艺传承方面, 坚持继承和发展传统工艺、取得实效,在省内具有较高声誉的。

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活动条件。

依托职业院校(技工 院校) 等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活动条件。

(三) 实施期限

2024年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从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之日开始实施,建设期2年。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2024年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申报评审。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 项目安排

2024年财政支持建设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5个, 市级统一评选确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10个, 各县区和每个市直行业、企业、院校报1个,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开限额。市级统一评选确定。

(二) 申报材料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建设项目单位申报报告。 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概况 、相关专业(职业) 建设状况和现有优势、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保证措施等。 企业 申报报告内容还应包括本企业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 、 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申报报告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3.《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详见附件2);4.《 xxx(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5.《 xxx(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6.佐证材料中要有申请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培训资质 批准文件(或办学许可证);特色专业(职业、工种) 建设情况;实训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等;专兼职师资队伍数量、资质情况;培训成 效及财务、固定资产等相关管理制度;7.佐证材料中要有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证明材料及符合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按附件4编制申报材料。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建设项目申报报告。 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 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 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部门或职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等材料, 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2.《市级技能大师工 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3.佐证材料中要有申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和三晋技术能手、太行技术状元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按附件5编制申报材料。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于7月30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光盘) 一并报送市人社局。

(三) 项目评审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 市直行业、企业、院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按照评审规定程序组织初评、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实地评估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项目绩效目标

评审确定的建设项目,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在项目实施1年后,围绕至少2个专业(职业、工种), 构建较为完备, 系统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项目实施满2年,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能满足年培训500人次以上的需要, 年培训高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20%。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保证项目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要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带徒传技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每年带徒不少于10人,培养高技能人才5人以上(含带徒)。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附件6) 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效果评估表》(附件7)。

五 、保障措施

(一) 经费保障

财政资金对评选确定建设的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给予每个一次性15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评选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每个一次性10万元的建设补助。

(二)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评审确定的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本单位项目申报时制定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预算安排执行 ,落实本单位申报时制定的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评审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也要落实本单位申报时制定的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资金均要专款专用、单独建立账目、单独核算、单独建立收支明细账目等,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三)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各项目申报的推荐单位, 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推荐,高度负责,评审确定的项目建设单位要实行法人牵头的项目负责制,严格实行项目管理, 自觉接受推荐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建设期满的验收和绩效评,项目每年的产出考核。验收、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适时进行抽查,确保建设目标全面实现。

联系人 : 张 昱    联系电话:0355-2021805

附件 :1.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4. 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目录样表)

      5.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目录样表)

      6. 长治市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年度评估表

      7. 长治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年度评估表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关于申报 2024年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