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黎城县民政和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培训机构:

为深入推进“技能长治”建设,方便企业和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职业工种,根据《长治市“技能长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推进“技能长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技能办发〔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培训机构选定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23〕127号)的文件要求,经各县区认定,市级统一审核汇总,现将2023年度职业工种目录、定点培训机构目录、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目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予以公布,内容详见附件。

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名录和补贴职业(工种)实施动态调整更新。

附件:

1.长治市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第一批).xlsx

2.长治市2023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第一批).xlsx

3.长治市2023年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目录.xlsx

4.长治市2023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目录.xlsx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